|
[2012]
第
01
号
(
2012
年1
月4
日
和静县第十
六
届人大常委会第3
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经二
0
一二年一月四日
和静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
3
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陶良华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陆璟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锦毅同志为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杨亚龙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
马龙同志为县监察局局长;
陈建新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金华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刘宗胜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曾魁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德庆同志为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朱建新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徐海林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长明同志为县水利局局长;
刁殿成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
依仁且同志为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局长;
哈斯木·牙生同志为县卫生局局长;
王玉霞同志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陈淑琴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姚晓鹏同志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许家春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
董积良同志为县旅游局局长;
乔伟同志为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木合塔尔·阿不力米提同志为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铁尔巴图同志为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特此公告。
和静县人大常委会
2012
年
1
月
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