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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08/27 19:17]    来源:[和静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点击数:[]

和静县十六届人大
一次会议文件(31)

(2011年8月27日和静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1年8月27日和静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和静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明吉格代表县人民法院所作的《和静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县人民法院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今后五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和静县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继续深化法院改革,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素质,加强廉政建设,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确保司法公正,为促进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