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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08/27 19:17]    来源:[和静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点击数:[]

和静县十六届人大
一次会议文件(32)

(2011年8月27日和静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1年8月27日和静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和静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波所作的《和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今后五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和静县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要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和完善检察制度,提高检察官队伍素质,加强廉政建设,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工作效率,为全面推进和静县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