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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
和静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
17
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情况的汇报。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创卫工作组织健全,宣传深入,工作扎实,措施得力,促进了县城面貌的改善、城市品位的提升、居民文明意识的提高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会议对此表示满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分群众创卫认识不到位,参与还不够主动;工作运作不够顺畅;基础设施不够理想,与创卫标准还有一定差距。
为了进一步扎实推进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卫工作氛围。
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广播等新闻媒体,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创卫工作的重要性,不断扩大创卫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提高全县人民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使创建工作真正成为一项群众性的自觉行动,形成全面发动、人人参与、全民共创的良好局面。
二、进一步理顺关系,提升创卫工作水平。
要坚持创管并举,常抓不懈,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相关部门要理顺关系,确定权限,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形成创卫工作合力。尤其要正确处理好建设局、爱卫办、环卫处及社区和物业公司之间的权责关系。要深化创卫工作,巩固创卫成果,乘势而上,整体推进,以县城为龙头,带动辐射乡镇,形成城乡联动,上下呼应的创建格局。
三、突出重点,加大投入,改善城市环境。
要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形势的发展,精心设计新的载体,推动创卫工作再上新台阶。当前,要进一步加快攻坚破难步伐,提升创卫工作层次。要继续加强全民健康教育,努力培养居民良好的卫生习惯,切实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探索通过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等措施吸引社会资金,加大对城市公共设施和卫生事业的投入,为创卫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要进一步配套完善城市功能设施,做好供水、排污、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厕、停车场、市场建设等基础设施的规划,避免城市基础设施缺位或重复建设。同时要将美化、绿化、亮化、净化融为一体,为和静县各族群众创造最佳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的生活质量。
四、加强管理,强化措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各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对照目标要求,找准工作定位,认真履行职责。要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不断提升城市的管理水平。加大对现行环卫体制的改革力度,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产业化发展的路子。同时要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合理利用和保护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当前,要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新市场、农贸市场、旧货市场、木材加工厂、团结渠等重点、难点地段和区域环境卫生;严厉打击治理县城“小广告”、“牛皮癣”现象;加强县城绿化带后期管理;贯彻国家节约能源基本国策,科学管理使用沿街路灯;整合规范废品收购市场,净化市容市貌,消除安全隐患。通过解决一系列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卫生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五、加强监管,常抓不懈,建立创卫工作长效机制。
要积极探索城市管理规律,建立和完善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长效机制,切实改变“整治、反复、再整治、再反复”的被动局面,使创卫工作随时都能经得起上级的检查,随时都能经得起群众的评判。特别是对已经达标的创卫指标,相关职能部门要回头看,总结工作成绩,巩固工作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未达标的项目,要出台相应措施促使责任部门限时落实责任,尽快达标。在限定时限内不能达标的,要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等。要通过进一步完善高效有序的创卫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我县创卫工作成功。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并于
2010
年
6
月
20
日
前
送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向县人大常委提出书面报告。
和静县人大常委会
2010
年
5
月
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