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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和静县委员会下发了《中共和静县委员会
和静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自治区优秀平安县的意见》(和党发〔
2011
〕
126
号),作出了关于创建自治区优秀平安县的重大决策。为了发挥人大代表参与决策、监督协助、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的作用,和静县人大常委会向全县各级各族人大代表发放了《和静县人大常委会致全县各级各族人大代表倡议书》,倡议: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增强参与创建工作的自觉性。
全县各级各族人大代表要充分认识创建自治区优秀平安县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和静县委员会
和静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自治区优秀平安县的意见》和《关于印发〈和静县创建自治区优秀平安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迅速行动起来,增强参与创建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积极投身创建工作中去。
二、
积极带头,率先垂范,做好创建工作的排头兵。
全县各级各族人大代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带领本地、本系统、本部门的干部群众在创建工作中,率先垂范,做遵纪守法的楷模,做维护社会稳定的先锋,做反对“三股势力”的勇士,做创建工作的排头兵。
三、发挥作用,履行职责,努力为创建工作建言献策。
全县各级各族人大代表要发挥代表作用,依法履职,通过视察、检查、调查等形式,努力为创建工作建言献策,在本行政区域内,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推进创建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确保我县创建自治区优秀平安县工作取得圆满成功,为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美好和静而努力奋斗。
(徐建良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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