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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经县委批准,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和静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2
年
1
月
10
日
-13
日在和静礼堂召开,会期
4
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和静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
2011
年和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12
年和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
2011
年和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12
年和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
2012
年和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听取和审议
2011
年和静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
2012
年和静县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
2011
年和静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
2012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
2012
年和静县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和静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和静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和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八)通过各项决议。
二、参加人员:
(一)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不是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的各乡
(
镇
)
乡
(
镇
)
长;
(三)县委各部门、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社会团体、驻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特邀人员。
三、有关事项:
(一)各位代表、列席人员于
2012
年
1
月
10
日上午
10
:
00
(北京时间)到和静礼堂报到,
11
:
00
参加代表培训,下午
17
:
30
分召开预备会议,
18
:
10
分党员大会。
(二)各位代表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代表没有特殊情况请不得请假。代表一律不带随员。参会时要保持仪表整洁、着正装。
(三)各乡镇的县人大代表、列席人员由其所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负责通知。牧区代表由其所在乡镇统一带队参会。
(四)代表提前准备好议案和建议,参会时交大会议案组。
(五)各乡镇工作人员名单分配如下:
和静镇秘书
2
名,翻译
2
名
(
维吾尔族
)
;巴润哈尔莫墩镇秘书
2
名,翻译
2
名
(
维吾尔族
)
;哈尔莫墩镇秘书
2
名,翻译
2
名
(
维吾尔族
)
;乃门莫墩乡秘书
1
名
(
维吾尔族
)
;协比乃尔布呼乡翻译
1
名
(
维吾尔族
)
;巴仑台镇秘书
1
名,阿拉沟乡、克尔古提乡翻译各
1
名
(
蒙古族
)
;巴音布鲁克镇翻译
1
名
(
蒙古族
)
,额勒再特乌鲁乡秘书
1
名;巴音郭楞乡翻译
1
名
(
蒙古族
)
、巩乃斯镇秘书
1
名。
(六)各乡镇的秘书、翻译人员名单必须于
2012
年
1
月
9
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并于
2012
年
1
月
9
日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到,进行会前的准备工作。
(七)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等有关工作报告,务必于
2012
年
1
月
9
日前
送县人大办公室,文件数量分别为:汉文
260
份,蒙文
60
份,维文
35
份。
(八)除大会规定的工作车辆外,其他自带车辆驾驶员的食宿一律自理,大会秘书处不予办理有关证件。
(九)请新闻单位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联系人:李晓敬
联系电话:
5022165
和静县人大常委会
2012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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