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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和静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
1
次会议定于
2011
年
10
月
26
日(星期三)上午
10
:
00
(北京时间)召开。
一、会议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及加快城镇化建设、村镇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县人民政府
贯彻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和静工业园区建设年”活动及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完成情况的汇报;
(四)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作情况的报告;
听取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县安居富民、定居兴牧情况的调研报告;
(五)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际健康县城”情况的汇报;
(六)其他。
二、有关事项
(一)请县人大常委会各组成人员届时出席会议。
(二)请县人民政府县长或一名副县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会议,邀请县政协一名领导列席会议。
(三)请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各乡
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及县人大代表依彩才
、马德俊列席会议。
(四)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林业局、建设局、畜牧兽医局、招商局、爱卫办负责人列席会议。
(五)请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安排好各自的工作,按时出(列)席会议。
(六)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围绕本次会议的建议议题认真收集有关信息、资料,为参会时审议有关报告、汇报做好准备。
(七)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材料文本以汉文
55
份、蒙文
8
份、维文
5
份三种文字打印(同时报电子版),于
10
月
25
日前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403
室。
请参会人员接到通知后,做好参会准备,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请县有线电视台届时报道。
会议地点: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
联
系
人:李晓敬
联系电话:
5022165
和静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1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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