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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自治州党委八届九次及县委十一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加强生态保护力度,继续实施“人畜下山来、绿色留高原”生态建设工程,进一步做好牧民搬迁定居工作,努力做到“搬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断促进搬迁牧民就业渠道,从根本上改变搬迁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缩短我县区域经济差距,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和静奠定基础。按照县委安排,和静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三个调研组赴各乡镇对牧民搬迁定居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召开了
10
次牧民交流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
300
余份、下村走访牧民
50
余户,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研乡镇搬迁牧民定居基本情况
从回收的
300
余份调查问卷表显示,牧民对我县实施的牧民搬迁定居情况满意率为
100%
,近
80%
牧民认为我县开展的牧民搬迁定居很有必要。
1
、搬迁定居贫困牧民生活来源及收入情况。搬迁定居户主要靠打工和外出务工为生,年人均收入为
500-1500
元,占总票数
86.66%
。
2
、土地、草场使用流转情况。
搬迁到察汗乌苏村的牧民大多数都是有草场的无畜户的牧民,草场使用权仍然归他们所有。部分贫困户从原籍把户口转走,但草场使用权仍然在他们名下暂时有亲戚使用看护占
100%
。
3
、搬迁定居牧民按户数分配土地占
100%
,
4
、搬迁定居牧民全部享受到了抗震安居房的占
100%
。
5
、搬迁定居牧民的生活来源主要靠种地获得的占
100%.
6
、各乡(镇)、场债务情况。
牧区各乡镇、场搬迁牧民遗留债务总数为
8566641.76
万元,欠款户数
362
户其中,额勒再提乌鲁乡欠款户数
20
户,欠款金额为
234351.76
元。巴音郭楞乡欠款户数
37
户,欠款金额为
464861.32
元。巴音乌鲁乡欠款户数
91
户,款金额为
2965700.00
元。阿拉沟乡欠款户数
23
户,欠款金额为
346173.26
元。巴仑台镇欠款户数
15
户,欠款金额为
339200.81
元。克尔古提乡欠款户数
41
户,欠款金额为
690727.46
元。德尔比力金牧场欠款户数
22
户,欠款金额为
584527.96
元。伊克扎格斯台牧场欠款户数
27
户,欠款金额为
829223.37
元。巴音布鲁克牧场欠款户数
64
户,欠款金额为
1243679.89
元。哈尔诺尔牧场欠款户数
12
户,欠款金额为
708887.09
元。莫呼查汗扶贫农场欠款户数
10
户,欠款金额为
159268.84
元。
7
、搬迁牧民的搬迁定居意愿。
(
1
)、教育整合后还未搬迁牧民大都愿意搬到山下定居,在条件优越的县城定居为好占
50%
。
(
2
)、还未搬迁贫困牧民不希望异地搬迁安置更希望就地安置,有助于帮助富余户饲养牲畜解决生计占
16.66%
。。
(
3
)、尚未搬迁的牧民富余户民意调查建议表反映要按牲畜出售头数享受向粮食作物一样的补贴政策。在不影响生产条件允许下,希望搬迁定居点要根据牧民季节游牧时间的长短,将搬迁定居点建在春草场和夏草场交接处为好,将大大提高轮牧、休牧、禁牧措施保护草原生态。在定居后青壮年劳动力可以轻装游牧
,
老弱病残小孩即可留在定居点看管瘦弱牲畜进行舍饲育肥
,
同时用闲暇时间在牧区参加临星副业劳动增加家庭收入的占
50%
。
8.
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就业岗位,选择在城市务工占
100%
。。
二、牧民定居情况
根据我县牧民分布情况及区域气候特征,我县牧民定居形式主要分为完全定居、半农半牧定居、半定居、农区定居和就地旅游定居五种形式。具体如下:
一是完全定居形式。
2006
年以来,先后从巴音布鲁克镇、巴伦台镇、额勒再特乌鲁乡、巴音郭楞乡、巴音乌鲁乡、巴音布鲁克牧场、德尔比勒金牧场、伊克扎尕斯台牧场等地搬迁安置牧民
723
户
2531
人,(一部分安置在察汗乌苏村,共
563
户),一部分安置在华侨农场(共
120
户),一部分安置在乌兰尕扎尔村(共
40
户),并以人均按
7
亩基本农田标准分配耕地,配套完善水、电、路、广播电视等“四通”基础设施,制定了系统的培训计划,有力地推动了牧民到农民的转变。同时加大劳务创收,使一部分定居牧民成为产业工人,一部分人到省外劳务输出,比如:首次组织
87
名牧民赴青岛韩国公司进行劳务创收,实现了由牧民向农民和产业工人的转化,彻底转变了定居牧民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了生活质量。
二是农区半农半牧定居形式。农区有耕地,且牧区有草场的牧民共有
1119
户,主要分布在和静镇、巴润哈尔莫敦镇、哈尔莫敦镇、乃门莫敦乡、协比乃尔布呼乡等。
三是牧区半农半牧定居形式。根据地域分布情况,我们从
2009
年开始,对在巴伦台镇、阿拉沟乡、克尔古提乡等适合进行有机农作物种植的山区乡镇牧民,且定居点附近有耕地的,采取就近就地定居模式,共定居
460
户,每户
5-7
亩地。通过在所属耕地种植无公害蔬菜,增加其收入,仅此一项,每户年均增收
1-2
万元,使农业收入超过了牧业收入,以此,不断转变其思维模式和生产生活方式。
四是半定居形式。
2004
年至
2006
年,我们通过世行项目在牧区实行牧民定居半定居,共定居
389
户,每户划区轮牧围栏草场
2000
亩,解决人工种草地
50
亩。
五是农区定居形式。山下有育肥生产点,山上有草场的富裕户共有
116
户,由于此类定居户所拥有牲畜数量较多,草场压力较大问题,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鼓励其带一部分牲畜下山,在农区定居,户均配套
40
亩饲草料地,
80
平方米
住房,
200
平方米
暖圈。通过冷季在农区发展牲畜育肥,将冬羔和瘦弱牲畜育肥出售,降低牲畜损失,增加年度收入。暖季将生产母畜带上山,提纯扶壮,提高来年产羔率。
六是就地旅游定居形式。依托小城镇及旅游核心区,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从事旅游业或开展家庭旅游,主动调整产业结构,通过开展短平快的旅游经济实体,以特色有机畜产品供应为生态旅游业做好餐饮服务,以旅游畜牧优势互补实现牧民增收致富,提高畜产品的附加值。达到了减牧不减收的成效。目前,以旅游为主,畜牧业为辅的定居牧民共有
134
户。
七是完全游牧形式。此类牧民没有固定定居场所,在冬春草场根据生产生活需要。
70
年
-80
年代以来,游牧民在草场建设面积较小,且标准较低的房子,此类定居牧民共有
5139
户。这一定居模式,标准很低,定居牧民生活质量较差,为提高定居标准,
2008
年报自治区发改委的定居户数为
4345
户,每户
104000
元。
八是驻县单位占用本县草场定居形式。目前,使用巴音布鲁克草场的单位有
33
个,其中外县和兵团单位有
12
个(
21
团、
22
团、
24
团、
27
团、
223
团、乌市牧场、
104
团一分场、
104
团三分场、州种畜场、乌拉斯台农场、焉耆县、轮台县),均为县级单位,此类定居牧民共有
845
户。
三、牧民搬迁的主要成效
一是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制定出台了《关于和静县牧民搬迁定居工程实施意见》。每年拨付专项资金用于定居牧民培训等工作,并形成了长效机制。通过我县移民办的努力在额勒再特乌鲁乡察汗乌苏村、华侨农场修建的牧民定居点已成规模定居,通过生态移民定居和转变牧民生产方式,不仅改善了搬迁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更重要的是巴音布鲁克退化草原得以休养生息,生态得到自然恢复,减少了人为因素对草场的破坏。围栏区内草原植被覆盖率明显提高,优良牧草恢复速度明显增快,防风固沙和涵养水源的能力明显增强。对保护巴州的母亲河
-
开都河乃至新疆生态环境和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科学发展将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是按照“山上保留生产点、山下建有定居点”的框架思路,统筹考虑安置模式。对山下安置的牧民通过政府主导加大扶持,促其转化生产方式,实施农林牧综合开发,以多业并举逐步实现增收致富。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搬迁区牧民人居环境,切实使其感受到山下生产生活的优越;对山上定居牧民,通过优化整合牧业资源,逐步提升了畜产品质量和价值,实现优质优价。以此实现协调发展、共步致富。
三是通过半农半牧定居的形式,大力提升了牧民定居的积极性。特别是巴伦台镇牧民,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和适宜的气候因素,从事农业生产。定居牧民种植的有机蔬菜已远销至库尔勒和乌鲁木齐,有效增加了牧民收入,定居也由被动鼓励转为主动申请。同时也影响到了周边乡镇适宜区域牧民定居选择的模式,这一举措是我们在具体实践中探索出的一条有效定居模式,必定会为今后的牧民定居工作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是依托矿业、旅游资源开发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定居牧民有针对性的开展矿山机械操作、旅游配套服务等方面的实用技能培训,就地吸纳牧区适龄劳动力培训就业,实现“一人就业带动全家增收”的经济社会效益,真正让山区牧民切实分享到工业化建设所带来的经济成果。
五是今年通过县人民政府积极争取项目和援建项目在县城修建河北援建的
500
套牧民定居房,这是我县目前为止启动的最大规模牧民搬迁定居工程。截至目前,
1
、
2
期搬迁到额勒再特乌鲁乡察汗乌苏村牧民已全部入住抗震安居房,定居后牧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都有了很大改善,为牧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牧民思想转变难度大,牧民对异地搬迁普遍存在畏惧心理,担心搬迁后收入无法保障,生活难以适应。有的搬迁定居牧民不能完全适应山外生活,搬迁后又回到原地放牧。搬迁户牧民大多数贫病交加长期靠政府救济,加上社会扶贫帮困供应充足,更让他们衣食无忧,享受救济早已习以为常。也有一部分农民观念陈旧,思想保守,互相攀比满足现状,生活过得去,不愿冒险,不能积极主动地开辟增收渠道。另一部分致命弱点是“等、靠、要”的思想严重养成了游手好闲和懒惰和不思进取。但是他们毕竟是属于现阶段的弱势群体,需要县人民政府和全社会发扬惜老怜贫的思想关心和帮助他们,伸出援助之手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逐步鼓励他们帮助他们走出暂时的困难。
二是就地安置定居虽然受到牧民的欢迎,但因乡镇条件有限,无法满足牧民的工作和生活愿望。教育资源整合后,更多的农牧民为了子女上学选择在县城居住打工,异地搬迁安置对牧民的吸引力不大,牧民希望在县城能够解决福利住房。
三是由于牧业生产方式与农业生产方式差距较大,部分搬迁牧民无法在较短时间内适应由牧民向农民的转变,缺乏必要的农作物种植技能,无法尽快掌握先进的农作物种植技术,种植经济收入低。
四是耕地土壤改良难度大。由于牧民搬迁安置点耕地都是新开垦土地,土壤肥力不足,引水满灌保证率低,影响农作物的种植。再就是,我县农业产业化水平较低,搬迁牧民农作物种植结构单一只能满足自身的需求和维持简单的再生产,无法达到持续稳定增收的目的。
五是生态移民和就地安置工程实施以来,一些问题急需解决,一是定居点饲草料地较少。二是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要加强。三是要在技能培训等方面要加大。由于牧民定居工程涉及点多、面广,后续工作繁重,需要大量资金投入。
六是部分牧民搬迁后,仍然不愿放弃牧区的草场使用证,草场仍然由其本人使用,大部分牧民的子女还在本乡成家放牧,禁牧及轮牧补助款继续在享受,搬迁牧民的草场一直没有流转未能真正实现保护草场的目的。
七是异地搬迁的贫困牧民欠村集体的债务,无力还清,因为没有明确的相关文件政策加以核销,债务仍然挂在他们名下,大多数成了“死账呆账”,造成集体资产的无形流失。
八是察汗乌苏村成立了合作经济组织牧民以土地入股方式入股,但是牧民入股的土地非常贫瘠,贷款无着落,农作物后续投入无资金,生产资料劳动力几乎全部欠账,年底扣除全部费用,收入很低或无分配收益,没有很好地解决“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问题,又没有做好政务公开,牧民担心自己的收入被侵占,搬迁牧民种地积极性不高。但由于金融部门清理历年对农业投入贷款,紧缩银根计划,无无息贷款,农业投入农业回报周期长,商业贷款因周期短,合作经济组织还贷压力大,负担重,入股土地无收益,牧民长期靠打工维持生计,牧民积极性受挫。
九是察汗乌苏村搬迁点贫困家庭辍学问题依然存在,急需解决。
十是大部分搬迁牧民急需解决土地承包合同、房屋产权证书,为今后生产发展抵押贷款提高保障。同时还要积极引导搬迁牧民向信用户发展,减轻村干部工作压力。
十一、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及待业男青年日益增多,他们没有耕地、没有牲畜、没有土地,又不想放牧务农,生活没有着落,农村不想待,城市难安家,四处游荡与社会闲散人员、无业游民、不良人士聚集在一起在县城租住房屋,沉迷于网吧、酒吧,无所事事,游戏人生,经济有困难到处欠账给本来贫困家庭雪上加霜。
五、几点建议
一是加快牧民向居民转变。针对牧民思想观念比较保守、接纳新生事物的能力差这一现状,加大宣传力度,结合“科技之冬”、“科技三下乡”活动,组织搬迁户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科学种田的本领。要充分尊重和发挥群众的意愿和作用,要在实施牧民定居计划过程中让老百姓全程参与,要充分发挥项目规划的顺利进行,聘请农业技术专家长期包乡住村指导农业生产,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加快牧民向农民转变。要加强对富余劳动力的技能培训,继续加强同县域企业的合作,加快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劳务收入。充分发掘本地的资源优势和潜力,大力发展特色林果业,山区无公害蔬菜,山区特色养殖,旅游观光业,增加牧民增收和脱贫致富渠道,改善牧民生活质量。
二是加快土地改良步伐。大规模实施土地整治,搞好规划、统筹安排、连片推进,加快新开垦农田改造,鼓励农民开展土壤改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保护性耕作,提高耕地质量,大幅度增加高产稳产农田比重。同时,继续开展积肥活动,积极取得扶贫帮困对口单位和驻县部队的支持,出动车辆拉土、运肥,改善土壤结构,增加土地肥力。积极争取低产田改造项目,对症下药制定长远的扶贫计划,用项目弥补前期亏损。
三是通过积极引进项目,积极打造养殖禽制品生产基地、饲草料基地、并依托合作社统一管理、牧民提供劳动力和饲料、企业负责供、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条增加农牧民收入。为促进贫困搬迁农牧民生产发展后续资金和脱贫增收,财政每年要在预算中按比例安排村级互助金,缓解贫困搬迁户贷款难问题。保证移民搬迁户的正常生产生活,特别是解决度过搬迁初期的生活困难阶段。
四是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结合实施“退白扩红”战略,向搬迁户广泛宣传种植业结构调整政策,帮助算细帐,分析种植业调整后的比较效益,提高农民种植优质高效作物的积极性,努力实现多元化种植,降低市场风险。在条件成熟时,要积极引导农户发展林果业,特别是因地制宜发展耐干旱具有市场潜力的葡萄和红枣。
五是以多种形式组建的合作经济组织,壮大集体收入。随着我县特色林果业发展规划,额勒再特乌鲁乡察汗乌苏村要以防风基干林为体系,要大面积植树造林和开垦集体机动地发展集体经济。村级领导要带领定居后的牧民们依托合作经济组织靠劳务输出打工、搞专业化养殖,拓宽牧民增收渠道、进—步改变牧民群众的思想观念不等、不靠,不向国家伸手吃救济的思想。
六是建立草场流转制度,加强牧区草场管理,为真正实现改善草原生态的目的,要将搬迁牧民的草场使用证收回,统一管理。牧民搬迁后,要对牧区原有土地进行统筹规划,积极争取饲草饲料基地建设项目。要积极引导搬迁牧民走农牧结合的路子,舍饲圈养,使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增强草原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对搬迁的牧户草场使用流转情况和搬迁牧民债务情况,搬迁牧民债务及时进行清理,建议委托依靠当地集体组织和搬迁定居的经济合作组织,对现有的搬迁牧民草场使用权进行发包租赁,用租赁的费用逐年还清历年欠款,草场使用权发包租赁不对外只限原集体经济组织调剂使用。现在草场长期闲置却被别人占用放牧,搬迁的牧民心理不平衡,觉得为了改善生态环境自己搬迁出来了自己的草场也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对他们的经济造成较大损失,同时影响了搬迁牧民的收入,也增加了搬迁牧民对迁出区的管护难度。搬迁牧民用发包租赁收入清偿债务可以壮大原集体经济收入从而解决无畜户生计。异地搬迁的贫困牧民欠村集体的债务要及时组织清理确认,不要对尚未搬迁的牧民造成新的侵吞集体资产借鉴机会,村集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对尚未搬迁的牧民的思想教育工作和不良行为发生及时掌握。
七是依托“富民安居”和“富民兴牧”两大工程以及河北对口援建巴音布鲁克生态移民搬迁项目,积极采争取牧区水利工程,做好水土开发工作。实现以水定地、以地定草、以草定畜、以畜定人,切实改善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造血功能,真正实现富民目标。
八是按照自治州确定的关于和静县做大县城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进程,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紧密结合金特钢铁、诺尔湖铁矿、备战铁矿、查岗诺尔铁矿等企业及旅游业的用人实际,直接将牧民迁入县城,由牧民变为城镇居民,转为城镇户口,让牧民直接进县城、进工厂,生活富余起来。老、弱、病、残人员直接纳入城镇低保范围,县财政以补贴的方式让国营牧场老年人参加城镇最低养老保险;年轻人依托职业技术学校,通过企业用工订单方式培训实现就业,使搬迁牧民“搬的下来、住的进去”,“生活有来源、收入有保障”。
九是建立以捆绑项目资金为主、财政投资和社会融资为辅的资金投入机制。将退牧还草、人畜饮水、扶贫开发等各类涉农项目资金整合捆绑,集中用于实施牧民定居工程,加快饲草料地开发和完善配套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出台对牧民定居的相关优惠和扶持政策,建立困难牧民定居基金,并制定和实施基金增量与使用的制度。
十是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特别是加大在医疗、卫生、教育、广播电视、社会保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面的支持。同时针对牧民定居成本较高的特征,提高上级补助标准。贫困牧民的债务已无法偿还建议将这些债务通过会计帐龄分析法有关规定提取相应的“坏账准备金”进行逐年核销。异地搬迁牧民通过几年的定居有一定的经济收入有能力清偿债务时,可以通过调账恢复债权债务关系。
(供稿
才层巴依尔
李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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