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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
和静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
1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陶良华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对和静县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对今年办理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工作比较重视,能够认真按照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若干要求,积极做好办理工作。办理过程中注重实效,依法办理,办理工作水平较以往有了新的提高。
会议指出,县人民政府对今年的代表议案办复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领导,改进了工作方法,部分承办单位领导专门到实地调研与代表面对面的交谈,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个别单位对代表议案办理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有敷衍现象。有的单位领导对答复工作把关不严,答非所问。答复内容与代表所提议案问题不相吻合。办理过程中接触代表少,有些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的不够深入等问题。
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对今后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
一、要进一步加强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是行政机关日常工作的组成部分。必须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办理过程各个环节的工作。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办理机制制度,建立和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使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要重视提高办理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强化办理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办理工作。
二、要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承办单位要改变从形式上重视为实质上重视,强化办理工作职责,克服 “重答复、轻实效”的倾向。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不能只满足于答复,要抓好落实,提高办理质量。特别是对创造条件能办好但未落实的建议,要抓紧时间落实。在办理过程中,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倡导开门办理,要通过上门访问,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现场办公等,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增进彼此的了解和信任,真正形成合力,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取信于民。
三、要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县人民政府要抓好对办理情况及答复情况的检查落实,避免答复完就完事,对不符合要求的,代表不满意的要重新办理。督办部门可将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布,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各承办单位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应纳入到政府工作年终考核内容,建立议案、建议办理激励机制使办理工作真正置于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县人民政府将研究处理情况于
2009年
9月
30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
和静县人大常委会
二
OO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议案
办理
审议意见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工作委员会,县委办、政协办、纪委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和静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
年8
月31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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