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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情况汇报》的建议
发布时间:[11/01 18:15]    来源:[人大常委会]    点击数:[]

县人民政府:

和静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 20 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审议。

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和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 “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成立了“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制定了《“十二五”规划编制实施方案》,对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要求、进度做出具体规定。按照《实施方案》,县人民政府委托东西部经济研究院编制《和静县“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报告》,为我县“十二五”时期主导产业的战略定位、主要指标的确定奠定了基础。

《和静县“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编制起步早、起点高、思路清,紧紧围绕着“大钢铁、大能源、大旅游”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思想,测算了“十二五”期间国民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等五大主要经济指标奋斗目标和发展的主导产业,并与自治州“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进行了衔接,符合我县实际。为使我县“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更加科学、合理、适应经济发展,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要以贯彻落实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和自治州八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县委十一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和静县做大县城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和静县文化产业改革试点发展实施纲要》的要求,使《规划》编制要详实具体,符合我县发展的实际和客观要求,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推动和静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二)科学确定发展的目标,发挥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做好与政策的衔接,与自治州“十二五”规划衔接,避免相互冲突,确保我县各项规划符合自治区、自治州主管部门的要求,争取上级部门对我县更大的支持。做好与县“十一五”规划的衔接,衔接的重点是重点领域的发展目标、生产力的空间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重要资源开发、区域发展方向等,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积极主动地做好规划衔接工作,有效地避免规划内容自相矛盾、政策效果相互抵消。

(三)认真分析发展的条件,提高“十二五”规划编制的针对性、有效性、可行性。一是要对国际国内形势和背景、所处的发展阶段等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把握整个经济发展的宏观背景,把握未来发展趋势。二是要深入研究“十二五”时期土地、环境、能源、人才以及资金等供给情况,积极发挥政府的宏观控制职能,引导有限的资源配置到最需要的地方。三是要掌握市场的需求、企业发展的愿望、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的期待,把市场需求、企业发展和百姓期望通盘考虑,体现创业创新的要求,转型接轨的要求,民生民享的要求。

总之,在编制“十二五”发展规划过程中,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协调好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市场与资源等各方面的关系,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实现跨越式发展。

县人民政府要根据以上建议,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和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在和静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 21 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提请和静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

和静县人大常委会

2010 1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