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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
和静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
20
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审议。
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和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
“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成立了“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制定了《“十二五”规划编制实施方案》,对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要求、进度做出具体规定。按照《实施方案》,县人民政府委托东西部经济研究院编制《和静县“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报告》,为我县“十二五”时期主导产业的战略定位、主要指标的确定奠定了基础。
《和静县“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编制起步早、起点高、思路清,紧紧围绕着“大钢铁、大能源、大旅游”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思想,测算了“十二五”期间国民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等五大主要经济指标奋斗目标和发展的主导产业,并与自治州“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进行了衔接,符合我县实际。为使我县“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更加科学、合理、适应经济发展,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要以贯彻落实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和自治州八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县委十一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和静县做大县城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和静县文化产业改革试点发展实施纲要》的要求,使《规划》编制要详实具体,符合我县发展的实际和客观要求,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推动和静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二)科学确定发展的目标,发挥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做好与政策的衔接,与自治州“十二五”规划衔接,避免相互冲突,确保我县各项规划符合自治区、自治州主管部门的要求,争取上级部门对我县更大的支持。做好与县“十一五”规划的衔接,衔接的重点是重点领域的发展目标、生产力的空间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重要资源开发、区域发展方向等,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积极主动地做好规划衔接工作,有效地避免规划内容自相矛盾、政策效果相互抵消。
(三)认真分析发展的条件,提高“十二五”规划编制的针对性、有效性、可行性。一是要对国际国内形势和背景、所处的发展阶段等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把握整个经济发展的宏观背景,把握未来发展趋势。二是要深入研究“十二五”时期土地、环境、能源、人才以及资金等供给情况,积极发挥政府的宏观控制职能,引导有限的资源配置到最需要的地方。三是要掌握市场的需求、企业发展的愿望、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的期待,把市场需求、企业发展和百姓期望通盘考虑,体现创业创新的要求,转型接轨的要求,民生民享的要求。
总之,在编制“十二五”发展规划过程中,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协调好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市场与资源等各方面的关系,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实现跨越式发展。
县人民政府要根据以上建议,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和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在和静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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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提请和静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
和静县人大常委会
2010
年
11
月
1
日 |